按照黨章規(guī)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,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,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。
1、黨費的收繳
(1)凡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,按照工資收入總額的一定比例交納黨費。具體標準嚴格按照中組部《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、使用和管理的規(guī)定》執(zhí)行。
(2)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。
(3)因在院外進修、培訓等,持臨時組織證明,黨員正式組織關系仍在我院,其黨費應在原支部小組交納。外單位來院進修、學習的黨員,黨費是否在我院交納,按本人所持組織介紹信辦理。
2、黨費使用按照《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、使用和管理的規(guī)定》執(zhí)行。
3、黨費的管理
(1)建立專人負責制。黨費的收繳和管理是一項具體而又嚴肅的工作,因此要指定一名思想素質好、工作認真細致、敢于堅持原則、廉潔奉公的同志具體負責黨費的收繳和管理工作。如因工作調動,要認真與接替人員做好交接工作。黨支部(黨小組)收到黨員交納的黨費,收到人應在黨員本人所持的黨費證上簽名。
(2)健全登記專賬制。黨費應當存入以院黨委名義單獨設立的銀行賬戶。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,不得挪作他用。黨費的賬冊要齊全,收繳登記要及時。收到黨費時,必須給交款支部開出黨費收據(jù)。
(3)上交使用。各支部書記每月20號前負責提醒督促本支部黨員按時交納黨費,組織人事科匯總后全額上交市衛(wèi)生健康委黨委。黨費的使用由市衛(wèi)生健康委黨委統(tǒng)一管理。